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(部分文件2)
1、1卫生指标与动植物检疫
按GB 2715、GB 13078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2检验方法
2、1面筋吸水量的测定
按照GB/T 14607和GB/T14608 执行。采用机洗法出现糊筛情况时,要及时取下洗涤皿,进行清理之后继续洗涤。
2、2品评试验方法
品评试验按附录B 执行。
2、3卫生指标检验:
按GB/T 5009.36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3检验规则
3、1一般规则
按GB/T 5490执行。
3、2抽样、分样
按GB 5491执行。
3、3 储存品质指标检验
3、4入库前:
应逐批次抽取样品进行检验,并出具检验报告,作为入库的技术依据。
3、5入仓时:
应随机抽取样品进行检验,并出具检验报告,取平均值作为该仓(垛、囤、货位)建立质量档案的原始技术依据。
3、5储存中:
应定期、逐仓(垛、囤、货位)取样进行检验,并出具检验报告,作为质量档案记录和出库的技术依据。
3、6按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检验。
3、7判定规则
3、8宜存
色泽、气味、面筋吸水量、拉伸比值和馒头评分值五项指标均符合表1“宜存”标准的,判定为宜存小麦,适宜继续储存。
3、9不宜存
轻度不宜存:色泽、气味、面筋吸水量、拉伸比值和馒头评分值五项指标均符合表1“轻度不宜存”标准的,判定为轻度不宜存小麦,应尽快轮换处理。
重度不宜存:色泽、气味、面筋吸水量、拉伸比值和馒头评分值五项指标中有一项符合表1“重度不宜存”标准的,判定为重度不宜存小麦,应立即安排出库。因色泽、气味判定为重度不宜存的,还应报告面筋吸水量、拉伸比值、品尝评分值检验结果。
4、卫生指标
不符合GB 2715规定的,不得作为人类口粮用;卫生指标不符合GB 13078规定的,不得作为动物饲料用。作为其它用途时,其卫生安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。